为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教育师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和《西南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西校[2022]95号)等文件精神,
为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管理,维护学校证书认证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项目管理,防范办学风险,推动非学历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服务功能与办学影响力,
为规范学校培训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委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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