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西委〔2025〕154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6学年度教职工荣誉体系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学校聘用在岗的教学科研单位(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实验幼儿园)教职工;
(二)评选数量: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推荐人员不超过1人,总计30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违法不良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服务水平,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投身社会服务实践,在社会服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积极推动校地、校企合作,在合作平台共建、决策咨询服务、技术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扎根基层,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社会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形成好做法好经验,产生良好社会反响。获得地厅级及以上社会服务类表彰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专题报道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5月27日前,各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报送材料到社会服务处综合科。
(二)初审。6月5日前,评选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提出初步建议名单,报教师工作委员会。
(三)复审。6月中旬,教师工作委员会对初步建议名单进行审议,提出拟表彰名单。
(四)公示。6月底,学校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五)审定。7月初,学校党委常委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审定。
(六)决定。9月10日前,学校作出表彰决定。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材料
《西南大学2024-2026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及支撑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放入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5月27日17:00前发送压缩文件通过钉钉发送至社会服务处魏娜处。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含推荐表、支撑证明材料),推荐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在5月2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社会服务处(文俊楼305室)魏娜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娜 蒋例利
联系电话:023-68250233
附件:1.西南大学2024-2026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2.西南大学2024-2026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
社会服务处
2026年5月15日